台灣麵包花與紙黏土推展協會 函
立案證書字號:台內社字第1040019296號
地址: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669號3樓之2
電話: (04)2241-1234 傳真: (04)2241-0077
受文者: 全體會員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08月21日
發文字號:(113)台麵與紙字第003號
主 旨:113年度全國技能檢定考試通知
說 明:
一、應考資格:凡年滿法定成年年齡,贊同本會宗旨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。
二、考試日期:113年10月20日(星期日)
三、考試時間:報到時間:上午八時四十分。
考試時間: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
(作品製作至15:00,口試時間15:00-17:00,請遵守協會規定之考試時間,遲到早退者將喪失考試資格)。
四、考試地點:台中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2樓(台中市北屯區安順東五街13號)
五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09月13日止。
(報名截止即為收件截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)
六、檢定評分項目:
1.現場製作:a.10"´14"立體框作品一件。
b.題目當天考場公佈,協會提供圖片一張,考生以圖片主題發揮製作。
2.自創作品: 10"×14"以上立體框之完成作品一件。
3.講義製作:內容含作品照片、作者名稱、大綱提要、材料明細、作法介紹、創作理念(不含封面、封底需3頁以上)。
七、評分標準:1.現場製作:創意40%、速度10%、色彩20%、技巧30%、多媒材部分不得超過30%。
2.自創作品:含口試、成品、講義製作,多媒材部分不得超過30%。
八、報名費用:報名費1000元,材料費1600元。
※申請退費相關規範:
報名截止前-酌收10%材料及報名相關費用後,予以退費。
報名截止後-酌收30%材料及報名相關費用後,予以退費。
劃撥戶名:台灣麵包花與紙黏土推展協會
劃撥帳號:18380222
九、注意事項:
1.報名截止日前將檢定考報名表及課程作品完成照片郵寄至協會,並將報名費、材料費劃撥至協會郵政劃撥帳戶,逾期恕不受理(郵戳為憑)。
2.參加協會檢定考試之考生,請將自創作品上之壓克板卸下,以便工作人員拍照建檔。
3.自創作品請自備講義一份,連同作品實品攜至考試現場,口試以自創作品說明為主。
4.作品尺寸標準單位1”=2.54㎝。
5.參加協會技能檢定考試或協會活動之作品,版權歸協會所有。
6.檢定考試合格後,合格證將以掛號郵件寄送至推薦老師教室;會員須六個月內完成各項檢定證書申請手續,逾期合格證書視同無效,且提出申請時必須為有效會員。
檢定考試辦法
1.參加證書檢定考試種類:黏土捏塑設計講師證。
2.檢定考試需檢附課程作品照片、檢定考報名表及審核表一份,依級數編排造冊(4x6相片裝置於相本內,如彩印照片則裝於資料本內,照片審核結果如須補件會另行通知),於報名截止前郵寄至協會參加初審,通過後方可參加檢定考試。
3.參加檢定考審核之作品照片注意事項:
1舉凡框類之作品,作品內框位置需放置大於作品之比例尺。
2照片背面:需有推薦講師及學員簽名。
4.考試時請遵守考場規則,如有違反規定者一律視同缺考。
5.考試需報名滿10人方舉辦,未達人數取消該場次檢定,已繳費者順延至下一場考試或隔年同一區考試。
檢定考試考場規則
l 考試時間為早上9:00~17:00(作品製作時間為9:00~15:00, 15:00-15:30需出場,評審進行現場審查,口試時間為15:30~17:00)。請於當天早上9:00前完成報到手續,不得遲到或早退。
l 考試期間如有需要離開考場,請報備考場主任並徵得其同意後始可離開。
l 考試當天不得自行攜帶其它黏土、半成品或任何形式之參考圖樣,現場發現一律沒收,並於考試完畢後發還。
l 講師考試如缺自創作品或講義者,視同缺考,講義內容須包含(作品相片)、(作品名稱)、(大綱提要)、(材料明細)、(作法介紹)、(創作理念)等共三頁以上不含封面、封底之書面報告一份。
l 嚴格執行身分核對,如有不符規定者一律不准參加考試。
l 考試期間除考生及工作人員外一律不得進入考場,考試期間考生嚴禁交談。
以上規定如有違反者一律視同缺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