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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定
109年度中區技能檢定考試通知

一、應考資格:凡年滿十八歲贊同本會宗旨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。

二、考試日期:1091018(星期日)

三、考試時間:報到時間:上午八時四十分。

考試時間: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。

四、考試地點:中華電信黎明會館(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658)

五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90924日止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(報名截止即為收件截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)

六、檢定內容:

黏土捏塑講師證:

1現場製作:a.尺寸10"´14"立體框作品一件(1"=2.54)

b.題目當天考場公佈,協會提供圖片一張,參考圖片主題發揮製作。

2自創作品:大於10"×14"之完成作品一件(1"=2.54)

3講義製作:須包含作品照片、作者名稱、大綱提要、材料明細、作法介紹、創作理念等共三頁以上(不含封面.封底)書面報告二份;如缺自創作品或講義者,視同缺考。

七、評分標準:1.現場製作:創意40%、速度10%、色彩20%、技巧30%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多媒材部分不得超過30%

2.自創作品:含口試、成品、講義製作,多媒材部分不得超過30%

八、報名費用:報名費1000元,材料費1600元。

九、注意事項:

1.檢定考試需檢附課程作品照片、檢定考報名表及審核表一份,於報名截止前郵寄至協會參加初審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,並將報名費、材料費劃撥至協會郵政劃撥帳戶,通過後方可參加檢定考試。

※參加檢定考審核之作品照片注意事項:

1照片:依級數編排造冊裝置於相本內,推薦老師及學員須親自簽名以示負責。

2舉凡框類之作品,作品旁需放置大於作品之比例尺。

2.參加協會檢定考試之考生,請將自創作品上之壓克板卸下,以便工作人員拍照建檔。

3.自創作品請自備講義二份,連同作品實品攜至考試現場,口試以自創作品說明為主。

4.考試時間均為早上9001700(作品製作時間為900150015:00-15:30需出場,評審進行現場審查,口試時間為15301700)。請於當天早上840前完成報到手續,不得遲到或早退。

5.考試一律使用現場發放之教材製作作品,現場不販賣材料,不得自行攜帶其它黏土、半成品或任何形式之參考圖樣,現場發現一律沒收,並於考試完畢後發還。

6.考試時請遵守考場規則,如有違反規定者一律視同缺考。

7.嚴格執行身分核對,如有不符規定者一律不准參加考試;考試期間除考生及工作人員外一律不得進入考場,考試期間考生嚴禁交談;考試期間如有需要離開考場,請報備監考老師並徵得其同意後始可離開。

8.參加協會技能檢定考試或協會活動之作品,版權歸協會所有。

9.檢定考試合格後,合格證將以掛號郵件寄送至推薦老師教室;會員須六個月內完成各項檢定證書申請手續,逾期合格證書視同無效,且提出申請時必須為有效會員。

10.劃撥帳號:18380222       

劃撥戶名:台灣麵包花與紙黏土推展協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