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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
110年會員創作比賽

會員創作比賽辦法

一、 宗    旨:激勵會員運用多媒材搭配設計、活化藝術 

二、 主辦單位︰台灣麵包花與紙黏土推展協會

三、 日    期︰中華民國1100307(星期日) 

四、 地    點︰台中東區勞工育樂中心(住址:臺中市東區仁和路362-1)

1)辦    法︰第一名:獎金伍仟元整、獎狀一幀

第二名:獎金參仟元整、獎狀一幀

第三名:獎金貳仟元整、獎狀一幀

 作:禮品一份、獎狀一幀(每十名報名取一名)

  選:數名、獎狀一幀

2)參賽資格:限當年度有效會員(每人限作品一件,必須本人到場參賽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(如天災…)則須提出證明,且由委託人攜帶委託書及證明代為參賽;如無法提出證明則不予以委託參賽;理監事不得參賽),當年度參加比賽未達到10人者,則取消活動(人數不足以邀展方式,給參展證明,並贈會刊刊登(附大頭照)

3)比賽主題︰可穿戴之飾品,主題黏土比例須超過整體作品50%(不含胚體,如:戒台、帽子、鍊子、衣物),不符合者不予列入比賽資格。

4)作品材料:限用協會課程指定教材

5)報名日期︰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00128日止

6)報名費用:600元整

7作品尺寸:不限,但需能穿戴上身。

8)報到時間:中華民國1100307AM 11:55-12:15(逾時不候)

9)評選方式:當天與會會員票選及專業評審票選產生。

(10)會刊刊登:前三名得獎作品,將刊登於2021年會刊(附大頭照);未得獎之作品若獲選為作品賞析,將加刊作者名稱。

(11)比賽作品因有風吹或拍照而有挪動的可能,請參賽者務必將作品固定牢靠,如為活動式配件請於報

    到時事先告知,如因未固定而造成損壞,責任不得歸於協會!

(12)本活動採取通信報名方式(現場報名恕不受理),請於報名截止日前(以郵戳為憑)匯款及郵寄報名表至

    協會始完成報名手續。

(13)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於比賽前討論修改,並於確定後於協會網站公告,協會對本賽事保有絕

    對裁量權,報名參加人員務必確實瀏覽公告,避免因牴觸規範喪失參賽資格。

嚴禁現場拉票,一經查證即取消比賽資格

劃撥帳號:18380222;戶名:台灣麵包花與紙黏土推展協會